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业务指南来了!
哪些非居民企业需要参加汇算清缴?
(一)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下称为纳税人),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参加当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
1、临时来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1年,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且已经结清税款;
2、汇算清缴期内已办理注销;
3、其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时限是什么时候?
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报送哪些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修订版本)及其附表;
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的申报方式有哪些?
2020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式为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及上门申报。
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汇算清缴时限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填写和报送申报表,并结清税款。
纳税人不能正常进行网上申报时可直接携带汇算清缴相关材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纳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以及违反税收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问题解答
1、非居民纳税人:能详细说说哪些算是机构,场所吗?
税务机关:机构、场所是在中国境内从事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以下五种: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米目築镇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2、非居民纳税人:您好。我企业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主要经营园林景观设计,2020年设计师到中国境内提供设计服务,需要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税务机关:请问设计师来华时间有多久呢?
非居民纳税人:设计师及助理共三人,在2020年10月20日到达中国境内,10月31日离开,累计在境内停留12天。
税务机关: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属于临时来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一年,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情况,如果已结清税款可不参加当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