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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特殊优势及转让定价

来源:《世界税收信息》2019年第6期    更新时间:2020-02-23 10:43:40    浏览: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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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文中,作者通过研究引起特定区位优势的例子和环境,特别是针对选址节约(Location savings)和市场溢价,描述了关于特定区位优势争论的背景。本文考虑来当前存在的方法和观点,进一步讨论了如何从转让定价的角度来处理此类优势,并考虑外包行业的新全球变化,以及当前工作自动化和数字创新转型的经济环境。

1.引言

圣雄甘地曾说:“要继续发展和进步。”这一理念可能适用于转让定价的发展。一方面,全球化趋势使市场可以分享可观的经济收益,同时又使各国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自197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 (MNEs)就一直在利用全球化的优势,将低成本劳动力市场中的业务本地化。

“区位优势”(LSA)是文献中主要用来描述跨国公司 (MNEs)获得的特定或独特市场特征的总称。通过利用两个国家之间的价格差异和/或特定地域市场中的其他优势,跨国公司或许会改善财务业绩,从而导致对价值创造活动地点和范围的分歧。讨论的最终动机是寻求集团成员之间的公平补偿(fair compensation),从而寻求最适当和可持续的集团利润分配。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分析可能会导致选址节约 (Locationsavings)和市场溢价的潜在和实际原因。它将考虑到当前工作自动化、数字创新和转型的经济环境,概述从转让定价的角度如何处理选址节约和市场溢价。为此,本文从设置跨国公司的经营环境开始,提供全球外包行业(重点是金融服务行业)的概述。它进一步总结了OECD、联合国和一些国家对上述概念的看法。结论将概述如何最好地实现对选址节约和市场溢价的公平对待和分摊,包括克服相关挑战的方法。

在20世纪70年代,区位优势概念在劳动力密集型制造业的背景下被专门讨论。不同于此的是,今天的区位优势概念在所有部门中都进行了讨论,尤其是服务业(由于服务业中人工干预的比例很高)。

由于高度动态的业务环境,跨国公司需定期重新考虑其全球供应链。驱动因素由多种成本考虑因素构成,包括不断变化的行业结构、市场趋势、竞争以及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动态等。然而,业务高度依赖市场的特点使得市场在跨国企业的成功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区位优势具有各种表现形式,并常常引起有关转让定价的鉴定、量化以及利益归属的讨论。这些讨论特别表现为,发展中国家声称可以节省大量成本并声称外包职能的复杂程度有所提高。

最近,在金砖国家新兴经济体中,有关解决转让定价问题中区位优势问题的呼吁,以及就达成方法共识的目标,都有所增加。特别体现为,针对转让定价规则的应用,中国和印度产生了浓厚兴趣,并且正在引领相关讨论。

2.有关区位优势讨论的环境

2.1行业分析的作用

首先,行业分析是提供转让价格背景的重要因素。OECD建议在为所审查的受控交易提供背景信息时应该进行行业分析。此类分析从产品、结构、价值驱动力和竞争者的角度定义了跨国企业运营所在的行业。它确定了对形成行业价格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并确定了面临的业务风险。

因此,行业分析通过确定跨国公司成功的关键因素,提供了评估跨国公司竞争实力的背景。此外,行业分析同样调查了供求的经济状况,以便了解如何确定价格。市场的主流结构和行业内的竞争条件将对跨国公司所在的商业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在讨论选址节约和其他区位优势时,整个行业分析得出的结论至关重要。这些结论确定了与特定国内市场的特质是否为跨国公司创造了竞争优势,是否对跨国企业的业务至关重要,以及有多重要。

2.2全球外包行业

外包已成为各行各业的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战略工具。特别是在金融服务行业中,严格的法规和合规性要求带来了挑战,也增加了运营成本。因此,为克服这种压力并以最低成本实现效率,业务模型被重新定义。外包能够使公司控制额外的运营成本和潜在下降等利润率,从而对收入增长进行管理。

在金融服务部门,劳动力套利被视为外包的主要好处之一。此外,印度等国家/地区因其地理位置,通过提供24×7全天候的专业支持,使项目交付时间更短,从而提供了时区优势。

2.3主要外包目的地

在2015年,金融服务行业的主要外包目的地之一是北美。持续的监管和经济动荡限制了金融机构在保持较低运营成本的同时将其业务流程外包。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拉丁美洲,拉丁美洲因其地理位置优越,具备文化理解基础,及其与美国相似的时区,而被评为最佳外包目的地。

由于日益增长的提高运营效率的压力,欧洲、中东和非洲 (EMEA)市场的增长也因此被推动。由于英国与欧洲、美国的客户非常接近,因此英国也已成为保险和资本业务流程外包(BPO)的目的地。

在亚太地区,庞大人才库的可用性及其物美价廉的服务等因素推动了市场的增长。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非常普遍,但是BPO的目的地现在已经从印度、中国和菲律宾等成熟市场转移到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在过去的三年中,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等传统的外包目的地经济放缓,这导致了斯里兰卡和哥伦比亚等替代外包目的地的出现。

2.4新趋势

自2013年以来,以知识为基础的业务处理变得更加复杂。尽管如此,机器人处理自动化 (RPA)是一项新兴技术,它将通过取代日常工作中的人员技能和判断、劳动密集型任务,以及更复杂的基于知识的业务处理,这将从根本上改变全球外包行业的动态。

通过人工智能实现工作自动化将迅速减少对人力的需求,从而导致国家和城市竞争力的重大转变。金融服务业不必替换或修改现有软件,已经成功地将人工流程数字化。预计在未来几年中,在外包业务领先的区域,IT/BPO行业中超过一半的劳动力将被淘汰。

尽管成本因素仍然是优先考虑的问题,但跨国公司越来越多地寻求与现有运营或总部的靠近。这种趋势无疑将加强外包格局的重塑,可能导致将其“遣返”母国,再集中化,或者重新迁移到欢迎外国直接投资和/或在文化上更接近跨国公司母国的国家。

3.区位优势的概念

3.1初步说明

目前对于区位优势 (LSA)没有统一的定义,除了对 “市场在跨国企业的商业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的统一认识外,在概念上也没有共识。

转让定价指南及其部分内容将LSA分为两个子术语:选址节约 (Locationsavings)和其他本地/市场特定利益。应注意,同一区位可能存在不同的区位优势。因此,从商业、社会、政治和经济的角度来看,该概念主要是基于对特定国内市场中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评估而得出的。然而,为了在讨论转让定价的背景下得出令人满意的结论,对这一概念及其子术语的共识是必不可少的。

3.2定义

3.2.1选址节约

选址节约 (Location savings)是指通过将职能和/或运营从“高成本”国家转移到 “低成本”国家,以利用生产成本的差异来削减成本。节省的成本可以包括劳动力、原材料、租金、运输和基础设施,并应减去在东道低成本国家重建业务可能产生的任何支出,以便估算 “真实”选址节约额。

因此,选址节约可以广义地定义为成本套利,或跨国公司利用高成本国家与低成本国家之间的差异时节约的净成本。因此,它仅是与成本相关的区位优势。这一概念比较简单明了,因此从描述的角度来看争议较少。

3.2.2市场溢价

“市场溢价”是指,特定地点带来的,对任何提高收入功能进行重组的多种特定市场属性之一。它涉及区位租金的概念,代表了这种优势的货币化。因此,“市场溢价”可以与 “选址节约”区分开来,但是其特征仍然很难清楚地确定。这使其成为一个难以捉摸的概念。

术语 “市场溢价”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它与市场动态 (如市场规模、可及性以及消费者/文化行为)紧密相关。它不仅仅是在功能和活动被重新定位的情况下进行考虑,它还考虑了特定市场的相关条件,或可能影响特定产品或服务需求的特质。市场溢价的例子包括消费者的偏好,(当地消费者的)购买力,当地消费者的潜在数量,以及类似产品/服务的供不应求。这些基于需求或消费者行为的因素可能会为跨国企业创造机会,产生更高的价格(即溢价),这将导致跨国企业的短期利润增加。

某些市场溢价特征可能是本地环境所固有的,需要极少或不需要本地干预即可提高跨国公司的收入。这些都是跨国公司及其产品或服务的无形资产 (品牌及声誉)的直接后果。其他特征或包括,本地子公司通过增加市场机会,将其市场转化为利润率的独特能力。考虑到潜在区位租金的相关分配,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区分市场动态带来的价格溢价和当地分公司带来的价格溢价。

4.区位优势的量化和归属

4.1初步说明

人们普遍认为,区位优势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影响正常交易的定价。在区位优势产生增量利润的情况下,从转让定价的角度来看,最终的问题是哪个国家有权对这些附加利润征税。

这种情况可能会转化为区位优势,并且由于缺乏适当的可比对象,而需要进一步考虑。这些挑战试图量化相关的净收益,并适当分配相关的选址节约额或区位租金(即市场溢价)。一些分析和经济工具可能在这方面提供一些答案,例如可比非受控价格数据、价值链分析、议价优势和其他利润驱动因素。

4.2区位优势的量化

乍一看,选址节约是相当容易计算的,因为它们构成了通过生产要素差异获得的合并基础上的净成本的节省。关于市场溢价,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是,因为特定地点运营带来独特的条件使跨国企业可以要求溢价,从而导致的递增的利润。

但是,计算出的净选址节约可能仍无法为跨国企业带来好处,例如,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降低成本的目的可能是由其他市场动态推动的,这些动态要求跨国企业重新定位自己,以确保业务连续性并将节省直接转移给第三方客户。对于金融服务业尤其如此。同样,就市场溢价而言,机会本身不一定会带来额外的利润。例如,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收益可能会立即或在短时间内通过高购买价格转移给第三方供应商。还应注意的是,任何来自选址节约或市场溢价的利润通常仅具有暂时性质。

4.3区位优势 (LSA)的分配

4.3.1议价能力理论在区位优势中的应用

有关选址节约和市场溢价的目的是确定本地子公司在特定市场中要获得的适当盈利水平。“相对议价能力”作为确定贡献者和LSA受益人的解决方案被广泛提出。此外,在国际判例中,法院在确定LSA的税收待遇时通常强调了当事方议价能力及其市场地位的重要作用,并将LSA产生的利润分配给议价能力最强的当事人。

在确定LSA的分配时,将议价能力作为关键要素是简单应用独立交易原则的核心。该原则模拟了独立企业在可比交易中的相互作用。这种模拟被广泛地认为是一种中立和有用工具,以最终确定LSA在特定交易定价中的相关性。区位优势所影响的弥补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涉各方可用的现实选择、进入市场的方式及市场特征(即相对竞争地位)。议价能力还取决于各方所持有的无形资产,以及各方所承担的创业风险。溢价通常是无形资产(如品牌或产品创新)的影响。通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不会将LSA分配给本地子公司。在不同情况下,当公司是唯一满足需求的供应商,或具备契合独特市场特征的唯家渠道时,其较强的议价能力将产生影响。

4.3.2市场溢价和无形资产

为了适当地识别、量化和分配市场溢价带来的额外利润,必须将无形资产收益与本地市场特征所产生的增量利润区分开。与无形资产不同,在特定市场的公司,原则上可以获取这些国家的特定优势。人们普遍认为,市场特征是源自外部环境因素,而非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本身可以被拥有或控制,以供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并具有商业价值。另外,独特的市场环境不可转移,因此不能成为商业交易的组成部分。此外,联合国将贸易无形资产、市场无形资产与给定市场的独特特征区分开来,再次证明后者不是无形资产。

独特的无形资产能够合理化溢价,却很少能被子公司低成本拥有,也鲜被发展中国家拥有。当地子公司对于将无形资产价值货币化的贡献,可能与独特的市场特征相互关联。因此,尽管LSA本身不是无形资产,但显然无形资产和LSA之间存在关联。但是,无形资产收益的归属仍然存在于价值创造的讨论范畴内,而其归属和税收应遵循价值链中,个体就职能履行、资产使用和风险承担方面的贡献。

4.3.3不同转让定价方法下的区位优势

4.3.3.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

CUP采用了转让定价原则的核心。假设有可靠的本地市场可比公司,则CUP是一种分析净节约或溢价要素是否已经嵌入本地可比公司的分析方法。

CUP数据被认为是一种可靠的方法,因为它可以识别特定区域的产品或服务的独立市场价格。实际上,根据独立交易原则 (arm’s length principle),原则上所有本地可比公司都可以平等利用本地市场的优势。因此,在同一个市场中,对于提供类似功能并承担类似风险的企业,企业被补偿的方式应该没有差异。但是,这种逻辑还假设没有潜在的市场干扰去破坏市场动态或最终影响价格。此类干扰因素可能包括竞争保护或获得区位优势的专有权(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这有可能导致将LSA分配给本地分公司。

如果没有发现可比较的企业,且确实保留了LSA,其分配则只能通过基于各自议价能力,并考虑其对于LSA产生利益的贡献,在可比较环境下独立当事方的商业行为来决定。

CUP的应用通常是首选,因为这是一种对额外利益进行分配的非常直接的方法。然而在实际中,尤其是对于发展中国家,CUP目前仍是一种过于理想的方法,OECD及联合国对此尤其强调。规模较大的独立公司的(有限)数量也支持了这一结论。但是,独立公司的数量可能会增加,因此,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可比较的信息(如果经过整理)可能会越来越多。

4.3.3.2交易净利润法 (TNMM)

对于TNMM,要比较的净利率是根据收入或成本作为净利润指标来确定的。因此,如果存在选址节约或市场溢价,则可能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调整。这些调整既可以通过成本的加成,也可以通过调整收入相关补偿的百分比,从而根据议价能力分配选址节约或租金。

目前,真正可比较产品的供应有限,原则上会给TNMM带来类似的问题。但是,当可进行比较的时候,这种方法在活动不涉及开发或增强高价值无形资产的情况下尤其适用。

随着外包职能的复杂程度不断提高,随着对获得广泛的、接受力强的消费者基础对适当补偿的呼声增多,新兴市场的税务管理部门被促使采取更具强硬的立场。因此,考虑采用替代方法是适当的,例如利润分割法(Profit split method,PSM)。

4.3.3.3利润分割法

利润分割法常用于通过评估与LSA产生的增量利润有关的各方贡献来分配位置租金。

为了在独立交易原则下对LSA产生的利益进行公平分配,必须根据相关经济特征,如合同条款、功能/资产/风险(FAR)、产品的性质、市场经济情况和企业战略等,来严格检查受控交易的性质。对于更进一步的因素,例如驱动业务盈利的流程中的关键决策功能,以及其他价值驱动因素,可能会在未来起主导作用。

普遍预计,税务机关将进一步尝试找出最适合采用利润分割法的情况。但是,迄今为止,该方法的应用在具体分配和加权标准上尚未达成共识。所需的判断仍然会导致无法预测的特别方法。对主观判断的依赖将进一步增加纳税人的不确定性,并导致跨国公司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争端更加无法解决。

4.3.4进一步的考量

4.3.4.1可比数据的可获得性

重要的是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无法确定独立可比交易的情况,另一种是,虽然存在可比性但相关数据不公开,或缺少法定义务公开财务报表的情况。在这种环境下,有人建议鼓励发展中国家像发达国家一样引入备案账户,并使其公开。

OECD建议,如果在特定国家/地区无法获得直接的可比数据,则将可比数据与类似经济体的数据相结合。此外,还可以采用其他替代方法,例如以同一地区市场中其他行业为基准,使用部门平均值和合并的全球收入,参照更广的范围,以及可以使用外国交易的竞争者或母国交易的竞争者作为被测试方。

4.3.4.2与价值创造相统一

OECD的BEPS行动计划旨在使利润与价值创造保持一致。因此,可以认为,这一前提也应适用于选址节约和市场溢价。与对价值创造贡献的一般评估类似,确定尤其是与市场溢价相关的价值需要对质量进行评估,这并非毫无困难。将价值创造与经济活动相分离的问题是,价值创造很难被定义,仍然是一个模糊的标准。特别是在服务行业,从传统交付方式到数字期权的转变,使价值可以自由地在多个司法管辖区流转而无须当地介入。因此,以经济活动为基础的方法可能会导致有关价值创造地点的更少的争议。

5.目前的方法及观点

5.1美国、OECD及联合国观点

美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考虑选址节约的问题了。当时,美国国内收入局(IRS)意识到,其法规可能需要进行调整,以解决可归因于地理位置的重大成本差异,并且这些调整必须基于分公司的议价能力。

OECD于2010年开始着手选址节约问题。这些讨论是在业务重组的背景下开展的,并且仅关注了成本结构的差异。直到最近在无形资产的背景下,OECD才在 《跨国企业与和税务机关转让定价指南 (2017)》第一章中进行修正,扩大了这一概念的范围以涵盖其他本地市场对特征。此外,其修订后的关于交易利润分割法应用的指南,除了重申以下观点外,并未进一步澄清此事。该观点认为,选址节约的分配应以和独立当事人(independent parties)分配类似留存节约的方式一样。

总体而言,OECD仅限于提出高层次的四步走方法。此步骤方法首先是对LSA进行识别和量化,然后继续评估LSA转嫁给第三方客户或供应商的程度,最后根据独立交易原则分配LSA。但是,它既没有明确定义概念,也没有提出详细的指导。

尽管如此,OECD强调指出,对跨国公司在其经营所在的特定市场和商业环境中的竞争优势进行评估,是讨论选址节约或其他市场特征的关键因素。OECD指出,如果确定合适的可比公司,由于已经考虑了LSA,则无需针对地理市场的相关考虑因素进行调整。

联合国在其 《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手册 (2017)》的各个部分中都对LSA进行了处理,采用的方法与OECD基本一致。它主要在可比性分析下讨论了与地理市场有关的潜在问题,尤其是承认LSA可能会对跨国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因此在评估独立交易结果时需要适当将其考虑在内。联合国还使用了 “地租”(location rent)概念来描述LSA产生的利润。

与OECD类似,在确定关联方可采用的现实替代方案时,联合国还提到谈判能力的重要性。最后,中国和印度在 《联合国转让定价手册》D部分就与LSA有关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立场和做法。

5.2部分国家观点

5.2.1初步说明

国内转让定价法规和关于LSA的法院裁决几乎没有提供指导。如5 1部分所述,只有中国在其国内法中明确提及LSA概念。中国和印度是仅有的两个对联合国转让定价手册发表了意见的国家。

但是,LSA在其他国家也已成为讨论的话题。例如,越南最近在其立法中引入了LSA的概念。这些新指南包含详细的转让定价法规,但没有规定量化和分配选址节约或本地市场溢价。越南只要求在可比性分析和重大调整的情况下考虑LSA。类似地,印度尼西亚通过参考生产成本优势和市场份额优势 (市场溢价)来识别和考虑LSA,但未发布在这方面的立场或指导意见。

5.2.2中国

中国对LSA概念的引入可以追溯到2008年,此后,在多种陈述中都对其高度重视,并坚定地表达了对该议题的看法。例如,中国国家税务总局(State Taxation Administration,STA)深入参与了《联合国转让定价手册》的制定,并为该文件的国家实践部分做出了贡献。在当今有关LSA税收待遇的辩论中,即使中国在当前的BEPS后环境趋势下,中国运用其转让定价规则的实际方法也会偏离OECD提供的转让定价的一般原则。其原因主要是基于这样的信念:即在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中,选址节约和市场溢价的出现要比在发达经济体中更为频繁。中国进一步认为,这些经济体面临着一系列挑战,而这些挑战的解决方式并没有针对发达国家的特殊性提供适当的解决办法。特别是,中国提到在处理LSA的税务处理时,一个主要问题是缺乏适当的可比性。即便如此,为了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中国特别提出了一种四步走的方法,乍一看,这似乎与OECD指南方法相似。但通过研究 《联合国转让定价手册》中STA的例子,在实际执行中很快出现了各种不同。

关于选址节约,考虑到外国可比公司的 (较高)成本和中国子公司的较低成本,中国认为中国分公司必须根据平均成本结构获得报酬。其结果是,通过调整成本结构,将部分选址节约分配给中国。然而,在实践中,这导致了成本结构在高成本国家的分公司的水平发生了变化。在这种解决方案下,分公司的议价地位和其他相关情况在本质上被忽略。总的来说,STA忽略了为什么中国子公司应获得一部分选址节约。

关于市场溢价,中国不仅在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独特特征的背景下考虑这一概念,并且采纳了更广泛的对中国市场特点进行补充的观点。中国已经发现了市场溢价的多种情况,例如人口众多,消费能力不断提高,中国消费者对外国品牌的普遍偏爱以及某些国内商品的供应短缺或市场准入受限等,这可能会带来额外的利润。通过将中国国内市场的独特潜力,与在中国运营的跨国公司所获得的额外利润联系起来,STA凭借中国分公司的独特功能将全部或部分额外利润归因于中国,即使这些利润来自其他公司。默认情况下,STA会假设中国分支机构在当地开展促销或营销等本地活动。结论是,中国分支机构通过本地活动为原始无形资产增加了价值。因此,应该对这个创造价值的因素进行充分补偿。

该立场假设,在默认情况下,额外利润源自中国经济 “贡献”的 “价值”,因此,应在中国对额外实现的利润征税。

5.2.3印度

与中国的STA相同的是,尽管印度的转让定价指南并未就这一问题提供任何指导,但印度税务局在 《联合国转让定价手册》中对LSA提供了简明的观点。印度声称,印度不仅提供了选址节约,而且还提供了其他LSA,如高技能劳动力、巨大的不断增长的市场、庞大的客户基础,以及日益增加购买力和市场溢价。

印度的做法基本上建立在联合国提出的观点基础上。原则上支持这样一个概念:即如果有真正的本地市场的可比数据,则不需要对选址节约进行具体调整。这种方法也反映在印度法院的各种案件中。在没有可靠的当地可比数据的情况下,印度税务当局考虑了FAR分析以及相关各方的议价能力。在引用的沃森制药案中,考虑了竞争性市场环境和议价能力等因素。法院的判决显然承认,选址节约不能根据低成本国家的实际成本与高成本国家的名义成本之间的比较来确定。

6.结论

通常的看法是,如果没有其他理由,即便对不同的成本结构应用相似或相同的加价,低成本国家被分配的利润要低于高成本国家的可比子公司。关于市场溢价,相关分配讨论的基础是,市场的固有的,或是由市场产生的特征具有价格标签。因此,应补偿 “拥有”这种独特特征的国家。

因此,围绕LSA产生的利益分配的讨论,主要是纳税人和国家之间严重利益分歧的一个高潮。此外,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看法也可能不同。有人呼吁更多地考虑LSA,而事实是LSA被严重政治化,并且很少得到定量经济分析的支持。

将某个特定的价值归属于LSA本身并不违背独立交易原则。然而,有利于发展中经济体的两级方法 (two-tiered approach)或公平原则,可能会影响跨国公司在某个国家投资的决定,特别是在功能高度流动的服务业。

针对于特定地理市场的经济和政治情况,以及相关行业与跨国公司经营市场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情况,一个普遍接受的解决办法只能建立在合理观察和分析的基础上。这就需要深入研究影响特定行业和市场盈利能力的因素,例如公司的竞争地位和市场的吸引力,从而了解相关市场如何运作。某些拟议的方法可能导致对某一特定国家的情况的误解。一般而言,OECD、联合国和法院认为,在开始的时候应使用当地市场可比数据确定独立交易原则下的价格。只有在确定没有这种可靠的当地可比数据时,才应根据对独立第三方之间假设的商业行为(如议价能力)的评估来确定和分配选址节约和市场溢价。

关于市场溢价,由独特的市场特征而产生的利润分配不应应用简单的基于目的地的税收。利得税应以经济活动、资产使用和承担的风险为基础。

关于一些行业,例如金融服务业,也包括制药业和RPA支配的新动态,明显需要选址节约和市场溢价的概念。LSA可能仍在特定行业 (如制造业)中发挥作用。但是,在服务行业中却存在争议,因为服务行业正越来越受到诸如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影响。这个部门具有全球产能和敏捷度,遍布各地,却需要很少的人力。其日常活动已经逐渐自动化。大型跨国公司现在正在使其业务模型适应数字创新和转型趋势,从而促使国家和城市的竞争力发生重大转变。因此,有关LSA的实际争议,尤其是位置的优势,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消失,并趋于转让定价的讨论中。

如果LSA仍然是一个讨论点,跨国公司可以通过维持全面的记录来应对所有相关的关注点,如功能、资产和风险,从而应对挑战并降低风险。此外,对相关关联公司的竞争状况和议价能力的分析也是一个关键因素,并可能为如何最好地量化和分配LSA提供答案。原则上,如果进行了广泛而全面的FAR分析,并采用了转让定价的一般逻辑,那么只要各国认为独立交易原则是在分公司之间分配利润的最佳方式,那么也应保证在LSA方面取得可接受的结果。

为了进一步减少潜在风险和脆弱性,只要业务适合于此类定价协议的应用,跨国公司可以考虑缔结双边预约定价协议 (APA)。然而,对某些行业而言,对LSA的补偿是获得APA的先决条件。遗憾的是,完成涉及发展中国家的双边和单边APA的平均时间在逐渐增加,跨国公司可能会对于APA是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这一观点失去信心。

在得出如何向某一国家分配更多利润的结论之前,必须仔细审查跨国公司在某一特定国家实际开展的业务类型,以及各子公司如何、在何处增值。总之,强有力的文件肯定会提供有力的辩护。然而,由于在如何分配LSA上缺乏共识,有关分配的辩论或将继续持续多年,这可能为全球公式型分配系统打开大门。

责任编辑: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刘剑博翻译 原文作者:AuroraFerra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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