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管理应在“六稳”“六保”中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黄嵘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挑战,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应紧紧围绕“六稳”“六保”,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优化非居民税收营商环境、落实各项国际税收政策,在保市场主体,稳定外资、投资基本盘中展现出应有作为。
一是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畅通对外付汇渠道,方便企业在网上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业务,积极将审核权限下放,直通“一线”,保证纳税人付汇无须进行纳税事项事前审核;落实纳税人在境外采购口罩等防疫医疗物资对外支付的货款、境外佣金和国际运输费用免予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支持境外采购防疫医疗物资。做好国际税收“非接触式”办税工作,推动企业对涉及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和关联交易申报等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降低企业办税成本。
二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激发活力。
认真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事项“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落实优化后的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管理办法,切实减轻非居民纳税人办税负担;做好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由“备案”改为“备查”,提高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便利性,提升税收协定执行水平。做好“走出去”企业受疫情影响和税收经济分析,特别是疫情在全球爆发后,通过对“走出去”企业复工复产以来的投资、境外税收等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对国内和主要投资国外部税收环境进行分析,帮助企业找准在境外投资的新方向。积极开展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工作,增强企业涉税事项的确定性,帮助企业化解涉税风险。
三是加强国际税收政策落实力度,稳定外资投资。
落实好外商投资“基本盘”企业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上半年落实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优惠6933万元;对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再梳理,进行“一对一”宣传辅导,鼓励境外资本再投资,稳住外资“基本盘”投资预期。有效落实“走出去”企业境外所得税抵免政策,对企业境外财务核算定期进行“体检”,切实防范境外税收风险,帮助企业享受境外所得税抵免,避免重复缴税,提振企业对外投资信心。以“管理服务”促进税收遵从,积极辅导纳税人及时、准确进行关联交易申报,强化跨境利润水平监控这个抓手,适时推进反避税案件调查,进一步营造公平税收环境。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