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组织发布《2021年税收收入统计》
来源:人大财税研究所
日期:2021年12月11日
2021年12月6日,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最新的《2021年收入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详尽展示了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各级政府税收收入的国际比较数据,并提供了1965-2019年各国税收收入的最终数据和2020年的税收收入估算数据,解析了OECD国家税收收入变化及其背后的驱动因素。《报告》还推出了专栏,研究新冠疫情冲击对OECD税收收入的初始影响。
一、各国宏观税负变化情况
报告显示,在新冠病毒大流行背景下,2020年大部分经合组织国家税收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GDP)均普遍下降,但税收收入占GDP比重平均为33.5%,较2019年增长0.1%。我们知道,税收收入占GDP比率的变动是由名义税收收入和名义GDP的相对变动驱使的。因而对大多数国家而言,税收收入占比略有上升,主要归功于名义GDP受疫情影响的降幅大于名义税收收入。
图1:2019年和2020年名义税收收入和名义GDP的变动情况(%)
2020年各国的税收收入占GDP之比差异极大。其中,丹麦保持了自2002年以来在OECD国家中税收收入占GDP比例排名最高记录(46.5%),法国紧追其后(45.4%),而墨西哥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最低,仅有17.9%。
较2019年相比,20个国家的税收收入占GDP之比有所上升,其他16个国家占比则下降。在占比上升队伍中,西班牙增幅最大(1.9%),其名义GDP降幅较大而名义税收收入降幅较小,墨西哥(1.6%)和冰岛(1.3%)紧随其后。在占比下降队伍中,爱尔兰的降幅最大(1.7%),部分原因是该国增值税税率阶段性降低导致增值税收入大幅缩水,而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财产税和特别消费税也小幅减少。智利(1.6%)和挪威(1.3%)也出现了大幅下降,其中,挪威的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石油税法》的临时变化导致该国企业所得税收入急剧下降(3.5%)。
图2:2019年和2020年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占GDP的%)
将研究视角拉长,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平均值逐年缓步上升,这反映出几乎所有OECD国家都需要为大幅度增加的公共部门支出提供资金。近10年间,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了1.9%。分国别来看,30个国家2020年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高于2010年。增幅最大的国家是斯洛伐克(6.7%)和希腊(6.5%),韩国、西班牙、日本(2019年数据)和墨西哥增幅也超过5%。跌幅最大的国家是爱尔兰,从2010年的27.7%跌至2020年的20.2%,很大程度是由于2015年GDP的显著增加,因而从2015年后税收收入占GDP的比率不断地小幅下降。降幅第二大的国家是挪威(3.2%),其下降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下降。
图3:1965-2020年税收收入占GDP比率的趋势(占GDP的%)
二、不同税种收入的变化情况
税制结构(各税种占税收收入的份额)在国家间存在异质性,而在国家内部呈现稳定性。以最大的税收收入来源为例,2019年有17个国家以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为主,10个国家以社会保险税收入为主,11个国家以包括增值税在内的消费税为主。财产税和工资税在OECD国家的收入体系中扮演了非常小的角色。
图4:2019年各国税制结构(占全部税收收入的%)
★所得税★
总体来看,2019年OECD国家所得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3.1%,其中澳大利亚、加拿大、丹新西兰、挪威、丹麦、冰岛、爱尔兰、瑞士和美国的所得税的份额超过40%。其中,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占比均值为23.5%,企业所得税为9.6%。
值得注意的是,各国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占比差异显著。2019年,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最低的国家为哥伦比亚(6.8%),而同期澳大利亚和美国的个税比例高达42.0%,丹麦个税占比最高,为52.1%;企业所得税收入份额,法国、匈牙利、意大利和拉脱维亚不到5%,而墨西哥(20.1%)、智利(23.4%)和哥伦比亚(24.0%)均超过20%。
★社会保险税★
从平均值看,2019年OECD国家社会保险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5.7%。其中,捷克和斯洛伐克(分别为43.8%和43.0%)社会保险税份额较大,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则不征收社会保险税。
★财产税★
在1965-2019年间,整个经合组织的财产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份额从7.9%降到了5.5%。2019年加拿大、以色列、韩国、英国和美国的财产税收入超过了全部税收收入的10%。相比之下,爱沙尼亚和立陶宛的财产税收入还不到其全部收入的1%。
★消费税★
在1965-2019年间,消费税(一般消费税加上特别消费税)份额从38.4%降到了32.6%。在此期间,商品和服务税的构成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一般消费税收入增长快速,而增值税表现亮眼(在38个OECD成员国中,仅有美国没有开征增值税),2019年增值税受占到全部税收收入的20.3%,而特别消费税(9.5%)的份额不断下降。全部OECD国家的进口商品税的税率都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反映出消除贸易壁垒的趋势。
图5:1965-2019年税制结构的平均趋势(占全部税收收入的%)
三、各层级政府间税收收入
OECD成员国中有8个经合组织国家属于联邦结构。从平均值来看,2019年这些国家的中央政府筹集全部税收收入的53.0%,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1.4%,州级政府筹集17.7%,地方政府筹集7.7%。而剩下的28个国家则属于单一制结构。中央政府获取全部税收收入的63.2%,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占比25.5%,而10.9%则由地方政府筹集。然而,不同组织架构的国家之间,各级政府收入差距也不容小觑(详见图6)。
图6:2019年一般政府的子部门的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
专栏:新冠疫情对各国税收收入的影响
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各国实施了纳税义务的延迟或降低、加大的税收抵免、津贴和税率的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削减等税收政策,直接减少了各国税收收入。进一步,由于封锁等限制措施,劳动力参与率、家庭消费和营业利润等急剧下降,税收收入进一步缩减。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支持政策一定程度降低了就业损失和企业关门破产,因而使得税收收入的名义下降幅度要比2008-2009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更低。
此外,疫情冲击是对各税种间的影响也不一致,直接税受到的冲击大于间接税。其中财产税收入或增值税收入占GDP的比重没有变化。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收入受疫情的负面影响较大,2020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了0.4%(26个国家有所下降),而人口流动限制导致的燃料使用量减少使得消费税收入下降了0.1%(28个国家有所下降)。相比之下,2020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的收入占GDP的比重增加了0.3%(分别有28个国家和29个国家上升)。这一事实很可能反映了政府在这场危机中为维持工人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联系提供了相当大的支持。
本文主要参考https://www.oecd.org/tax/tax-policy/revenue-statistics-highlights-brochure.pdf编译,版权归经合组织2021年所有。文章使用,无论是数字的还是印刷的,受到http://www.oecd.org/termsandconditions条款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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