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柱二立法模板官方翻译版来了,赶紧下载学习吧
日期:2021年12月2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12月20日经合组织(以下简称OECD)在其官网公开发布《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以下简称《支柱二立法模板》),标志着支柱二方案设计基本完成。
《支柱二立法模板》由包容性框架所有成员国辖区的代表共同制定,并以协商一致的方式获得通过,是细化和落实OECD/G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的重要成果,也是各国立法实施全球反税基侵蚀(简称GloBE)规则的重要基础。
《支柱二立法模板》就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在其全球运营的每个辖区经营产生的所得支付最低水平的税款,明确了规则相关要素的具体设计。具体包括以下10章内容:
第1章明确了规则的适用范围。
第2章确定了集团中负有补足税纳税义务的成员实体,以及向此类实体征收补足税金额。
第3章和第4章列明了规则下计算有效税率的要素。
第5章通过汇总计算位于同一辖区的所有成员实体的所得和税款,以确定该辖区的有效税率以及补足税金额。
第6章包含有关收购、处置和合资企业的特别规定。
第7章规定了规则对某些税收中性制度和其他分配税制的适用。
第8章规定了规则的征管方面,包括信息报告要求以及安全港的适用。
第9章规定了某些过渡规则。
第10章列出了规则中使用的定义术语。
下一步,OECD将继续制定支柱二立法模板注释,对支柱二立法模板各条款进行详细的解释,以帮助各国、各界更好理解和实施GloBE规则。
前言
数字化和全球化对全球经济体和人们日常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在21 世纪进一步加速。伴随这些变化的是其对运行了一百余年、产生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漏洞的国际经营所得征税规则的挑战。
这些挑战要求政策制定者大胆行动,重塑对国际税收规则体系的信心,确保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创造价值地征税。
2013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加大力度应对挑战,以回应公众和政府对大型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日益关切。2013 年9 月,OECD 和二十国集团(G20)联手制定了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具体确定了十五项行动,目标是使影响跨境活动的国内规则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强化现行国际标准的实质性要求,以及提高透明度和确定性。
经过两年的努力,包括2014年以中期报告形式发布的措施在内的 15项行动计划应对措施,组合形成了一个全面的一揽子措施,于2015年11月提交给G20 领导人。BEPS 一揽子应对措施是近一个世纪以来对国际税收规则的首次重大革新。随着BEPS措施的落地实施,预计利润将在产生利润的经济活动发生地和创造价值地申报纳税。依赖落后规则或协调不足的国内措施的BEPS筹划策略将归于无效。
OECD和G20国家还同意继续共同努力,确保BEPS 建议协调、一致地实施,并使项目更具包容性。因此,他们创建了G20/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简称包容性框架),使所有有兴趣和承诺实施的国家和辖区平等参与财政事务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包容性框架有超过140个成员,对最低标准的实施开展监督和同行审议,并推进完成应对BEPS问题的标准制定工作。除了成员外,其他国际组织和区域税务机构也参与了包容性框架的有关工作,此外,包容性框架还就不同工作内容征求企业和社会团队的意见。
尽管BEPS一揽子应对措施的落地实施大大地改变了国际税收格局,提高了税制公平性,但一个关键BEPS问题——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仍未得到解决。相关工作在 2021 年 10 月 8 日取得重大进展,超过135个包容性框架成员加入了双支柱方案共识,相关经济体GDP占全球GDP的95%以上。双支柱方案将改革国际税收规则,确保跨国企业在当今数字化和全球化的世界经济背景下,无论在哪里运营获利都需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这些新规则计划在2023年底前实施。
本报告于2021年12月14日获得包容性框架的批准,并由经合组织秘书处制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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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英文版)
2、《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立法模板》(中文翻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