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明确受控外国公司控制人的认定标准
IBFD荷兰国际财税文献局 2021-11-26 16:54
IBFD通讯员Kristina Trouch报道
俄罗斯财政部明确了在转让定价中将个人或实体认定为受控外国公司(CFC)控制人的标准。
根据《税法》第25.13条第3款,财政部指出以下人员将被认定为CFC的控制人:
- 在CFC持股超过25%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以及
- 如果俄罗斯居民股东在CFC中的总持股超过50%,在该CFC持股超过10%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对于自然人而言,需要合计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份额)。
一个人在法人实体中的持股是根据《税法》第105.2条规定的程序确定的。《税法》第25.13条第6款规定,如果一个人在法人实体中的持股不满足《税法》第25.13条第3款规定的条件,但该人出于自己的权益或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权益行使对CFC的控制权,则该人也可被认定为CFC的控制人。
财政部将“行使控制权”定义为在对外国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决策中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施加或有权施加决定性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参股该实体,参与提供给管理层的协议,或通过相关实体和其他人的关系。
此外,被认定为俄罗斯税收居民的人有权根据《税法》第25.13条第3款和第6款,自行承认自身为CFC控制人。
财政部在2021年10月25日的第03-12-12/2/83995 号指引函中澄清上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