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联合主席呼吁开展模块化支柱一的税收协议进程
6月5日,OECD包容性框架发展中国家联合主席、牙买加税务局副局长Marlene Nembhard Parker在国际税收与发展中心的会议上表示,实施OECD双支柱全球税收改革计划支柱一的多边公约应该被分解,并向税务机关解释,以确保他们了解他们所签署的内容。
Parker表示,新规则将是复杂的,OECD与其他国际组织必须启动一个项目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这些规则。OECD可以帮助发展中国家理解该多边公约(其文本预计将于7月定稿)的一个方法是以零散的方式向代表们解释。如果各国决定签署多边公约,那么她认为整个多边公约的设计和架构必须以模块化的方式进行。其设计必须被分解成可接受的片段,可以传授税务机关。
Parker建议,税务机关要有专门的联系人,专注于多边公约的各个组成部分,以使税务机关能够更好地就他们即将达成共识的内容向其政府提供建议。在这一点上,发展中国家应该专注于组织自己,并与区域税务机构合作,以了解金额A的内涵和外延。他们还应该考虑各种因素,比如他们的法律是否已经更新到足以引入金额A规则,或者他们是否能够提出收入影响评估。
Parker还表示:坦率地说,当你自己作为一个技术专家甚至不了解公约的内容时,建议你的政府签署一份公约是不负责任的。
而印度财政部联合秘书及BEPS包容性框架指导小组的成员Rasmi Ranjan Das在同一次会议上表示,支柱一的谈判正在进行,并且仍然很微妙。尽管这些谈判最终会结束,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个开始。市场本身拥有征税权的事实本身就是一个变革性的原则。
思迈特提醒:支柱一的一个关键特征是金额A,它修改了利润分配和联结度规则,使市场国家有权对大型跨国公司在其辖区内获得的部分超额利润征税。各国还必须遵守“回滚和停止”条款,撤销现有的DST和其他类似单边措施,并防止出台新的措施。在同一次会议上,肯尼亚国内财政部高级经济学家Cromwel Pkomu表示,肯尼亚不是包容性框架成员中达成共识实施双支柱计划的139个成员之一,其原因是担心金额A不会像其1.5%的DST那样为肯尼亚带来大量收入。但当被要求澄清William Ruto在3月31日发表的表明肯尼亚愿意使其DST与支柱一相一致的评论时,Pkomu表示不理解。他表示:有不同的方式来获得带来变革的解决方案,肯尼亚将继续在包容性框架内工作。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关切已经得到解决,但如果我们加入,并且我们也继续推动,例如,审查金额A的计算,那么这将有助于建立共识。非洲税收正义网络的Everlyn Muendo指出,关于新的肯尼亚-美国贸易协定的谈判可能影响了Ruto的评论,因为美国说DST对美国公司有歧视性。她表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真正讨论一些辖区在DST方面的单边措施所发挥的作用,以及我们如何应对,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