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解答预约定价安排工作的10个常见问题
为响应“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税收宣传月主题,帮助企业消除转让定价调查风险和避免国际重复征税,为企业提供税收确定性,助力企业发展,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就企业关心的预约定价安排工作编制了十问十答,旨在为纳税人提供更简明、清晰的申请预约定价安排指引。
1、什么是预约定价安排?
答: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
2、预约定价安排分为哪些种类?
答:预约定价安排按照参与的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的数量,可以分为单边、双边和多边三种类型。
3、申请预约定价安排对企业有哪些好处?
答:预约定价安排是税务机关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为税企双方增进理解、加强合作、减少对抗提供了有效途径,其具有如下优势:
(1)为企业未来年度的转让定价问题提供确定性,从而带来企业经营及税收的确定性;
(2)有效避免被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的风险,降低企业的税收遵从成本。
此外,双边或者多边预约定价安排还可以使企业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地区)避免被转让定价调整的风险,并有效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4、哪些企业可以申请预约定价安排?
答: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 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5、哪些企业提交的预约定价安排申请将会得到税务机关的优先受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的预约定价安排申请可以得到税务机关的优先受理:
(1)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完备合理,披露充分;
(2)企业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
(3)税务机关曾经对企业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并已经结案;
(4)签署的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满,企业申请续签,且预约定价安排所述事实和经营环境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5)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对价值链或者供应链的分析完整、清晰,充分考虑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等地域特殊因素,拟采用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合理;
(6)企业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工作;
(7)申请双边或者多边预约定价安排的,所涉及的税收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有较强的谈签意愿,对预约定价安排的重视程度较高;
(8)其他有利于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的因素。
6、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哪些工作阶段?
答: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和执行经过预备会谈、谈签意向、分析评估、正式申请、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6个阶段。
7、预约定价安排对税务机关和企业是否具有约束力?
答:预约定价安排是税务机关和企业通过合作的方式处理企业转让定价问题以及潜在转让定价争议的有效手段。税务机关与企业在双方自愿、平等、互信的基础上达成预约定价安排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8、企业申请预约定价安排的相关信息可以得到保密吗?
答:税务机关与企业在预约定价安排谈签过程中取得的所有信息资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依法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的情况外,未经纳税人同意,税务机关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预约定价安排相关信息。
税务机关在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协商过程中所取得的有关企业的提议、推理、观念和判断等非事实性信息,不得用于对该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
9、税务机关与企业签订预约定价安排后,企业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税务机关与企业签订预约定价安排后,企业除需按照预约定价文本做好执行工作外,还需在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情况的纸质版和电子年度报告。
10、企业可以从哪些方面咨询预约定价安排政策?
答:企业获得咨询路径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电话咨询:12366/25843313;
(2)上门咨询: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