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内设税务部门:后疫情时代应承担更多管理职能
中国税务报 2021年05月21日 版次:08
何振华 张璐 编译
编者按 近日,全球国际税收界最具影响力的杂志《国际税收评论》(International Tax Review)官网刊发了《大企业内设税务部门因新冠肺炎疫情学会哪些改变?》一文,引发广泛关注。该篇文章的作者基思·布罗克曼,是全球最大的餐饮设备制造商之一——马尼托瓦餐饮设备集团的全球税务副总裁,也是知名的税务专家。基思·布罗克曼认为,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大企业内设税务部门应当因时而变、因势而变,积极做出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后疫情时代。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企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混乱局面——有的企业供应链中断,有的企业因为无法正常经营难以支付租金,有的企业无法按期履行合同,有的企业与合作者的关系变得紧张,有的企业商誉受损,有的企业缺乏营运资金难以偿还到期债务,有的企业给员工放起了长假,有的企业大幅裁员,有的企业甚至关门大吉。面对这些情况,企业内设税务部门有必要做出改变,以便尽早走出困境,适应后疫情时代。
掌握对企业未来涉税数据预测的新方法。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未来预计可以用来抵税的资产,通常不受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资产损失准备或未弥补亏损的约束,长期以来是大企业与注册会计师讨论的重要内容。但是,新冠肺炎疫情后,时间、金额等因素具有了更多不确定性,很多企业无法准确预测未来应纳税所得额,难以向相关利益者提供较为准确的涉税数据预测。
与此同时,面对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问题,一些大企业开始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寻找新的原材料供应商、物流供应商等。在这一过程中,大企业内设税务部门应当成为企业新的供应链流程的参与者,不能简单地采用历史方法预测未来涉税数据,而是应当掌握多种新的数据预测方式,提高涉税数据预测的准确性,以更好地为决策者提供参考依据。
充分考量疫情等因素对经营活动的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大企业遇到合同变更、中止甚至是终止的情况。此时,如果能够证明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则能帮助企业有效止损。从一些大企业的实践来看,判定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仍带有一定主观性。基于此,在后疫情时代,企业内设税务部门应承担起审查相关合同的职责,并关注与风险规避有关的条款,确保能有效缓解未来突发事项对企业合同执行的破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不少国家(地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大企业内设税务部门应当主动关注并用好这些政策和纾困措施,尽可能弥补企业的损失。
近年来,国际上对数字服务税的讨论尚无明确结论,一些国家已经单方面开征数字服务税,跨国企业面临的税收不确定性增加。此时,预约定价安排的价值愈发显现。但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2021年的转让定价可比数据仍不清楚。跨国企业在寻找一些方法,希望其转让定价范围保持不变。在这一过程中,大企业内设税务部门需要综合评估疫情带来的影响,比如各司法管辖区面临的财政困难等。
大企业内设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要适应新工作方式。受疫情影响,国际上不少大企业的办事处仍处于关闭状态,员工居家办公已经成为常态。大企业内设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始适应这种新的工作方式,还积累了一些新的工作经验,比如参与线上会议应当注意的礼仪等。
随着线上会议的常态化,与税务顾问建立远程合作关系变得较为常见。此时,沟通的即时性和有效性需要引起关注。同时,如何以线上形式与未曾谋面的同事、客户开展有效的沟通交流,对大企业内设税务部门的员工来说,仍需要进一步探索。
总之,持续的技术挑战、家庭办公环境、对不确定因素的规划以及解决计划外和复杂问题的创造性解决方案等,改变了大企业内设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但也为构建更加健全的税务管理体系提供了机遇。
编译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