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对亚太经济体税改提出三项建议
中国税务报 2021年08月10日 作者:何振华 曾智成 吴睆子
近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财政收入统计报告(2021)》(以下简称《亚太财政收入报告》)。该报告从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税收结构、各级政府征税情况、税收环境等角度,对2019财政年度亚太地区24个经济体的税收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并针对今后亚太经济体税收政策制定和税收改革提出了三条建设性意见。
疫情前多数亚太经济体税收占GDP比重已出现下降
《亚太财政收入报告》由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OECD发展中心、亚洲开发银行、太平洋岛屿税务管理协会和太平洋共同体联合编制。报告覆盖的24个经济体包括14个亚洲地区经济体和10个太平洋地区经济体,其中亚洲地区经济体包括不丹、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哈萨克斯坦、韩国、老挝、马来西亚、马尔代夫、蒙古、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太平洋地区经济体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库克群岛、斐济、瑙鲁、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托克劳和瓦努阿图。
这24个经济体的GDP占亚太地区GDP的77%,其中14个亚洲经济体和10个太平洋经济体GDP分别占各自区域GDP的76%和99.5%。报告将社会保险征缴收入并入总税收收入计算,其中一些经济体2019 财政年度的数据包括2020日历年度的一部分,因此体现了早期新冠肺炎疫情对亚太地区的影响。
由于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和全球贸易紧张局势加剧,亚太地区经济在疫情前总体已出现下行。在有2019年数据的22个经济体中,有15个经济体税收占GDP的比重(以下简称税收占比)出现下滑,其中马来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哈萨克斯坦、老挝、印度尼西亚、泰国、新西兰、马尔代夫、瓦努阿图降幅较小,中国(不含社会保险征缴收入)、斐济、萨摩亚降幅略高于1个百分点,不丹、库克群岛和所罗门群岛降幅最大,分别为2.3%、3%和3.6%。仅7个经济体的税收占比较上年有所提高,其中瑙鲁和托克劳的增幅较大,分别为12.9%和1.2%,菲律宾、韩国、新加坡、越南、蒙古五个经济体增幅均小于1%。
该报告指出,2019年亚太经济体税收占比平均为21.0%,低于OECD成员国33.8%的平均水平,也低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22.9%的平均水平,但高于非洲地区16.6%的平均水平。
亚太经济体税制结构特点使其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
该报告指出,亚太经济体以货物劳务税为主的税收结构较其他经济体而言更易受到疫情等外部环境影响。数据显示,24个经济体间税收收入构成差异较大,其中13个经济体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货物劳务税,10个经济体的主要来源是所得税,而日本的主要来源则是社会保障税。
货物劳务税是亚太经济体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其占亚太地区总税收收入的比重为49.8%,占亚太地区GDP的比重为9.9%。增值税是亚太经济体越来越重要的收入来源(没有增值税的瑙鲁、马来西亚、不丹、托克劳和所罗门群岛除外),占总税收收入的22.8%,占GDP的4.7%。亚洲经济体中,蒙古、印度尼西亚、中国、老挝、越南和马尔代夫等6个经济体,增值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25%以上。太平洋经济体增值税收入占比普遍较高,仅澳大利亚(11.7%)、巴布亚新几内亚(18.8%)低于30%。企业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比重较大,平均为20.1%。从萨摩亚的9.4%到不丹的47.0%不等,有8个经济体超过25%。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次于企业所得税,平均为17.0%,从中国的4.8%到托克劳的53.7%(后者没有企业所得税)不等。亚洲经济体往往更依赖企业所得税,而太平洋经济体则更依赖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征缴收入在亚太地区发挥的作用较小,平均只占总税收收入的6.6%。
该报告分析指出,由于税收纾困措施的财政刺激计划,预计2021年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的GDP将增长7.3%,经济增长将一定程度上恢复税收。
亚太经济体税收改革要把握三大重心
报告从三方面出发,对亚太经济体各政府如何制定实施适合其实际情况的税收改革政策给出了建议性意见:
制定针对特定国家的中期财政收入战略(MTRS)。发展中国家实现税制改革通常需要一个中期时间框架(5年~10年)来逐步实现,MTRS正是一种有效的综合方法。亚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制定和实施MTRS的能力有限,必须借助外部力量来支持发展。目前正在讨论、制定或实施MTRS的25个国家中,有11个来自亚太地区。
加快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目前越来越多的亚洲国家已进入数字化转型的下一阶段:税务管理部门能直接获取实时交易数据。无缝连接的数据一旦投入使用,合规率将大幅提高,合规和管理成本也将显著下降。亚太经济体中拥有全球先进技术的澳大利亚、日本、中国、韩国、新加坡5国已整合了人工智能、预测技术的使用、审计和风险功能,其他经济体也在努力探索数字解决方案来改善征纳关系。
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倡议。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寻求国际税务合作至关重要,国际间信息交换能够提高执法准确性,避免税收主权遭到侵蚀。但目前亚太地区许多发展中国家仍未参与OECD/二十国集团(G20)主导的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的包容性框架以及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全球论坛。亚洲开发银行于2021年5月在亚行理事会第54届年会上正式启动亚太税务中心,作为国内资源动员(DRM)和国际税务合作的有效区域枢纽。未来,亚行将通过亚太税务中心深化与OECD的合作,支持亚太经济体中的发展中国家应对税收新挑战,并引导、支持这些国家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