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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实质法十问十答

来源:威科先行    更新时间:2021-02-02 17:17:48    浏览: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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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1月12日  作者:叶永青 赵文祥 丁莹

序言

目前,2020年度各离岸辖区经济实质法项下的信息申报工作正陆续开展。本文拟通过简要梳理和介绍经济实质法的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方向性指引和按图索骥的信息。

尽管各离岸辖区经济实质法的规定在细节上存在一些差异,但是总体而言,经济实质法的申报主要包括自行评估、合规判断、信息申报、审核处理四个环节。首先,离岸实体需自行评估是否属于经济实质法的适格主体。如属于适格主体,离岸实体需在特定财务期间内根据其从事的具体业务满足相应的经济实质要求,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业务的经济实质信息申报。最终离岸辖区监管机关将审核判断相关主体是否在该财务期间内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如不满足将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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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将以英属维京群岛(BVI)的《经济实质法》(Economic Substance (Companies And Limited Partnerships) Act, 2018, No. 12 of 2018, as amended by Act and Notice No. 2 of 2019, S.I. No. 41 of 2019, “ESA”)以及《经济实质法指南》(Rules On Economic Substance In The Virgin Islands, released on 9th October, 2019, updated on 10th February 2020, “ES Rule”)为例,进行介绍。

1、自行评估

问题1:什么情形下应遵从经济实质要求?

根据ESA第5条规定,相关主体(Legal Entity)从事的每一项相关活动(Relevant Activity)均应满足经济实质要求。

对问题1的判断主要可以细化为能否满足以下三项测试内容:

(1)是否属于相关主体;

(2)是否从事相关活动;

(3)是否可提供其他地区税收居民证明。

*注:虽然ESA对相关主体的定义直接排除属于非BVI税收居民的实体,但离岸实体主张自己为非居民身份的,需根据BVI监管机构(International Tax Authority,“ITA”)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从实践层面看,如无法提供非BVI税收居民证明的,仍将受经济实质要求限制。

如满足测试(1)和(2),但不满足测试(3),则应适用经济实质要求(ES Rule 2.3)。请注意,如主张为非BVI税收居民并提供其他地区税收居民证明的,无需适用经济实质要求,但将直接触发信息交换(参见下文问题10)。

问题2:什么是相关主体?

根据ESA第2条定义,相关主体包括在BVI成立或注册的实体(公司及有限合伙),但不包括非税收居民实体,或不具有法律人格的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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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文所述,任何实体如意图主张属于非税收居民而不适用经济实质要求的,应在作出该等主张的同时提供支持材料(ES Rule No.2)。具体支持材料要求,参见下文问题9。

问题3:什么是相关活动?

根据ESA第2条定义及第6条的规定,相关活动共包括9类业务活动。在具体判断相关主体从事的业务活动是否落入相关活动范围时,除对相关活动本身定义的考察外,ITA还将考察是否符合每类相关活动所对应的“核心创收活动”(Core Income-Generating Activities, “CIGA”,参见下文问题6)(ES Rule 5.2)。

在判断时间点上,如相关主体在财务期间有来自于相关活动的收入,则将被认定为在该财务期间从事相关活动,无论该相关活动实际发生的时间(ES Rule 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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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如认为可能适用经济实质要求,应如何应对?

一般来说,如自行判断认为相关财务期间属于相关主体并可能发生相关活动的,有以下三种方案路径供选择(ES Rule 2.9):

(1)主张为非BVI税收居民:排除适用相关主体测试,需提供其他地区税收居民身份相关证明(参见下文问题9),并将直接触发信息交换(参见下文问题10);

(2)停止或变更业务活动:排除适用相关活动测试,需在申报期内做“无相关活动”申报(参见下文问题9);

(3)满足经济实质要求:确保每一项相关活动在相关财务期间满足对应的经济实质要求(参见下文问题6)。

问题5:如认为不适用经济实质要求,是否可以高枕无忧?

相关主体的相关活动具有经济实质是一个持续性的监管要求,需按年度进行信息申报和审核评估。根据ESA第10条规定,ITA可在每个财务期间结束后的6年时间内,判定相关主体在该财务期间内未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如存在故意虚假陈述,或过失性或欺诈性行为,则不受前述6年时间限制。因而,在经济实质法项下,离岸实体需按年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判断是否适用及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完成信息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合规判断

问题6:经济实质要求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针对不同的相关活动,主要存在两种类型的经济实质要求。相比其他相关活动而言,控股业务适用的经济实质要求标准相对较低。此外,IP业务除满足一般经济实质要求外,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被视为不开展任何创收活动(即仅收取利润,无经营实质),需要相关主体提出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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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何时需满足经济实质要求?

上文多次提到“财务期间”与会计上的财务年度有所区别。经济实质法项下的财务期间,根据相关主体在ESA生效前(2019年1月1日)是否已成立存在不同的规定。相关主体从ESA生效后的第一个财务期间开始,并在此后每个连续的一年期间内,需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判断是否适用及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并应在每个财务期间终止后的法定期限内履行信息申报义务。

如相关主体未主动申请变更财务期间的,将根据以下规则确认适用的财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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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申报

问题8:何时进行信息申报?

BVI经济实质信息的申报法定期限为每个财务期间终止后的6个月(ES Rule 12.13)。公司秘书通常会提醒相关主体在申报截止日前提供相关信息。如问题7表格列示,ESA生效前已成立的相关主体,如未主动申请变更财务期间的,最晚应于2020年12月29日完成信息申报。

问题9:如何进行信息申报?

BVI经济实质法项下信息申报基于已有的受益权调查系统(Beneficial Ownership Secure Search System, “BOSS”)实现,由注册代理(公司秘书)负责收集和提交相关信息。基于实际情况(对应问题4所列三种应对方案),离岸实体需在申报期内提交如下信息和证明材料。请注意,虽部分申报项目未明确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但ITA可能会根据审核情况要求公司(及其他相关人员或实体)就申报信息提供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信息,因此建议公司注意留存相关材料以备检查(ES Rule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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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核处理

问题10:经济实质法下可能面临什么法律责任?

(一)未满足经济实质要求

根据ESA第12条规定,如ITA审核认定相关主体不合规的,可采取以下行动:

(1)第一次整改通知:如ITA初审认定相关主体不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将以通知形式告知其相关财务期间未满足经济实质要求的认定结果及原因、罚款金额(最低5,000美金)及付款期限、需采取行动和期限、上诉权利;

(2)第二次整改通知:如相关主体未能根据第一次通知要求采取行动的,且ITA复审仍认定相关主体不满足经济实质要求的,将以通知形式告知其相关财务期间未满足经济实质要求的认定结果及原因、罚款金额(最低10,000美金)及付款期限、需采取行动和期限、上诉权利;

(3)公司除名:在ITA发出第二次通知(或第一次通知)后,视情况可向金融服务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FSC”)通报相关情况并建议将公司除名(吊销);

(4)信息交换:参见下文分析。

*注:ESA第13条赋予相关主体对ITA审核决定和罚款(包括最低罚款金额)提出上诉的权利。此外,ITA允许相关主体通过业务转移方式以满足经济实质要求,为此,相关主体可与ITA协商确定业务转移方案和时间表(ES Rule 2.12)。

(二)未按时申报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

根据ESA及BOSS相关规定,相关主体、公司秘书或其他相关主体均可能因无合理理由不履行信息申报义务,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而面临罚款或监禁处罚。

(三)信息交换

上文已多次提示,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将触发信息交换:

(1)未满足经济实质要求的;

(2)适用IP业务特殊经济实质要求的;

(3)主张BVI境外地区税收居民身份的。

针对不同情形,ITA将向相关海外辖区监管机构披露注册代理系统(RA database)储存的相关主体的全部信息;相关海外辖区监管机构范围可能涉及受益所有权人(Beneficial Owner)居住地、可注册法律实体(Registrable Legal Entity)注册地、相关主体注册地、(主张)税收居民归属地的税务监管机构(ES Rule 14.1)。

5、疫情背景下经济实质要求

根据ITA发布的通知,即便在全球疫情背景下,ITA未调整经济实质信息申报期限,同时督促离岸实体尽可能满足全部经济实质要求。就适用经济实质要求的实体,ITA提供如下临时性建议:

  • 如可行,在BVI境内任命候补董事以满足经济实质要求;

  • 无需全体董事在BVI境内出席董事会议,出席董事人数满足开会法定要求即可(考虑到社交距离限制,可优先召开视频会议);

  • 并非全部董事会均需在BVI境内召开,仅CIGA相关的董事会;

  • 如受BVI境内或其他疫情限制,仍不能实现在BVI境内召开董事会议或满足其他经济实质要求的,应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 任何针对整改通知的延期申请需向ITA单独提出,并附支持材料。

    资料来源:

    1.ESA及ES Rule原文:http://www.bvi.gov.vg/Economic-Substance

    2.ITA通知(申报时间):https://bvi.gov.vg/media-centre/international-tax-authority-maintains-functionality-during-covid-19

    3.ITA通知(经济实质要求):https://bvi.gov.vg/media-centre/update-economic-substance-during-covid-19-pandemic?fbclid=IwAR2-0na9SssuN8CSojFCQy6VCF1uPoYGy5sBp6BoPXSZVu8Up2F1I7ExKP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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