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总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涉及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简化等10项国际税收具体事项
TPPERSON按:2021年2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正式对外发布,其中涉及到简化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等10项国际税收具体事项(具体如下表),TPPERSON特别提醒同学们密切关注税总后期对相关事项将会出台的具体规定。
摘自《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九)精简证明资料
简化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对于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同一笔合同,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无需重复提交备案表等资料。
取消对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进行税务备案的要求,进一步降低跨境投资者办税成本。
(二十五)优化国别指南
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发布50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
加强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完善《“走出去”税收指引》。
针对疫情影响,就部分反避税热点问题出台有关解释口径。
(二十六)扩大协定网络
推进税收协定谈签工作,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双重征税,并提供涉税争议解决机制,促进跨境投资、技术和人员往来。
(二十七)便利国际遵从
扩大我国转让定价国别报告信息交换网络,增加我国转让定价国别报告信息交换伙伴国,批量交换我国企业的国别报告,免除我国企业在投资东道国提交国别报告的遵从负担,避免其在东道国可能受到的处罚。
依托电子税务局提供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二十八)简化办理程序
制定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发布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提高为纳税人跨境投资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的效率。
简化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办理流程,对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场所并选择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实现一地申报、多地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