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跨境业务,源泉扣缴相关事宜如何全程网上办?
什么是“源泉扣缴”?国内企业在与境外企业(非居民)开展跨境业务时,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如何方便办理?目前,本市已在电子税务局全面开通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申报、缴款流程。轻松点一点,源泉扣缴业务足不出户即可完成!
Step1.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
扣缴义务人可在电子税务局通过“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模块,对非居民企业的信息进行登记。
途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
输入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人名称后,点击“验证”。
两种情形
① 如系统中已存在同名称的企业登记,则显示列表,此时可以记录页面显示的“纳税人识别码”,用于下一步合同信息采集时进行填写,无需重复进行组织登记。如发生非居民企业信息变更,可选取相应记录后点击“确定”,调取系统中的非居民企业登记信息进行修改。
② 如系统中不存在同名称的企业登记,则填写以下信息(*为必填)后,点击“下一步”,然后“提交”,完成“组织临时登记”。
Step2.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
扣缴义务人可在电子税务局通过“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模块,对合同信息进行采集和变更。
途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
1. 填写“扣缴义务人”信息
注意:此处应填写居民企业信息。
2. 填写“非居民企业”信息
输入非居民纳税人识别号后,自动带出已登记的非居民企业信息。
温馨贴士:若非居民企业未取得纳税人识别号:点击“快速登记”,可跳转至“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模块办理,具体操作详见第一步。
3.填写“合同信息”
其中,“企业合同编号”为系统自动生成,是扣缴申报时与合同信息进行关联的唯一编号。
4.填写经办人信息
全部信息填写完整后,可以选择“暂存”,后续再编辑,也可以选择“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页面。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
Step3.源泉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或者E-Tax端进行源泉扣缴申报。以下以电子税务局申报为例。
途径:【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
1. 选择“扣缴义务类型”-“法定源泉扣缴”
注意:系统自动跳出已进行信息采集的合同信息,拖动横向进度条,根据“合同编号”选择对应的合同后,点击“确定”。若列表中没有对应合同,则点击“新增”,跳转到“源泉扣缴合同信息采集”模块,进行信息采集。
2. 填写“扣缴义务人基本信息”“纳税人的基本信息”
系统根据已采集的合同信息,自动带出“扣缴义务人基本信息”、“纳税人基本信息”。此处信息支持修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3. 填写“法定源泉扣缴情况”
系统根据已采集的合同信息,自动带出部分“法定源泉扣缴情况”信息。其中,“合同总金额”可以选择“按固定金额”或“按支付方式”,“扣缴义务发生时间”选择“支付”或“到期应支付”。
如果为外币支付:点击“外币明细表”进行填写。可以通过“增行”增加不同外币的支付金额。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
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填写“经办人”名字及“经办人身份证号码”后,点击“申报”。
4.发送申报表
点击“确定”后发送申报表。发送成功后系统自动跳转至申报查询页面。该页面可以查询到已申报的记录,可以对记录进行“申报作废”、“缴款/查询”。